恭喜您脫穎而出! 以下報名事項務必詳閱並配合,以儘速完成全國決賽報名手續:
一、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於113年11月20日9時起至113年12月25日17時止開放決賽報名系統並受理報名;113年12月25日17時起關閉決賽報名系統。代表本市參賽者 (含個人組及團體組)決賽報名時,一律由參賽者統一至該會所設全國音樂比賽專屬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決賽報名」項下報名,請逐一輸入資料(輸入不完整者無法報名),並請列印書面報名表一份。正式列印前請仔細檢查各欄位是否輸入完整,正式列印後系統即不再受理參賽者進入修正,請善用「測試列印」的功能。
二、報名時應詳填113年5月1日後的所有指導老師名單(包含個別、室內樂、分組指 導及指揮老師),以利評審迴避作業。
三、參賽者(含個人組及團體組)請於 113 年 12 月 6 日下午 5 時前完成線上報名, 並列印書面報名表應送交學校蓋關防,切勿蓋處室章戳(大專校院得由系、所、院蓋章戳),證明參賽者在學,並於 113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4 時前送(寄)達大里區瑞城國小審核報名 資格,審核無誤後再統一將書面報名表寄達全國決賽主辦單位完成報名手續。
四、報名後如需補正基本資料或變更自選曲目,應由參賽者就讀之學校出具正式公文, 最遲於 114 年 1 月 10 日前函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以郵戳為憑)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得逕行參加決賽」之團體不需函知縣市政府),逾期不予受理。
五、全國決賽預訂於 114 年 3 月 1 日起陸續舉行;個人賽在高雄市辦理,團體賽在雲林縣辦理。114 年 1 月 15 日以電腦亂數抽出出場序並上網公告。如公告資料與原始報名表有誤,應由參賽者於 114 年 1 月 22 日前(郵戳為憑)以書面提出勘誤申請。
六、其餘規定請逕參閱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隨時留意專屬網站公告內容,相關比賽秩序冊及賽程,請各參賽團體及個人直接至本會網站查詢列印。 祝福您參賽順利、奪得佳績!